雪上加霜,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受伤! 雪中送炭,1.8万救助基金及时助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4日讯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设置,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治,有效缓解伤者因家庭困难可能导致延误病情的危机,这对伤者以及家属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近日,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将1.8万余元划入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账户,垫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刘某某的手术费用。

今年3月22日23时40分许,肇事方于某某驾驶京AD88***号机动车沿东山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南崂路路口右转处时,遇刘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由南崂路西向东行驶至此发生交通事故,小型客车左前侧与电动自行车前部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刘某某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及时送往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刘某某股骨骨折,需要立即进行手术。因抢救费用较大,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助家属到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与青岛市中心医院取得联系,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刘某某优先条件抢救,刘某某手术顺利很快康复,刘某某及其家属对民警帮忙申请救助基金表示十分感谢。

在这起事故中,于某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发生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刘某某无责任。李沧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控制好车速,遇有险情或突发情况,应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行驶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刘畅淼 王伟伟)

责任编辑:周晓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