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李沧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会签“新机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5日讯 “我们愿同检察机关一起合作,共同开展救助,我们可以提供资金,提供就业岗位,为遭受犯罪侵害的当事人提供优质帮扶,尽到我们的社会责任。”日前,李沧区检察院会同区工商联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在会签仪式上,商会代表李佳麟表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李沧区检察院会同区工商联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该机制的签订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寻求救助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情传递检察温暖、企业情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李沧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吕伟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区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韩锡涛以及部分商会代表参加活动。

李沧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安妮解读《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据介绍,司法救助工作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制度保障。《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明确了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机制保障等内容,旨在通过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企业的沟通联系,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格局,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提供“托底”保障,更好的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盼。

李沧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吕伟烈,李沧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签署衔接机制。

王廷祥表示,国家司法救助是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要求开展的,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李沧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建立衔接机制,希望通过企业的参与,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拓展救助方式,提升救助质效,一方面彰显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检察机关也负有保护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检察机关将积极走访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法律服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吕伟烈谈到,参与司法救助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举措,各商会企业要提升政治站位,发挥各自基金的优势积极参与到司法救助中,在助幼扶残养老等特殊群体救助上发扬好企业的社会责任,贡献企业力量,实现共同富裕。

李沧区检察院将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衔接,加大救助力度,凝聚“救急解困”合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唐赛 )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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