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统一限速标志……11月起,这些交通管理新规正式实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1日讯 全国高速统一限速标志,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过120km/h,考驾驶证不再设年龄上限……11月起,一批事关交通管理的新规将正式实施。

全国高速统一限速标志 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过120km/h

在高速开车经常会经历“断崖式降速”“忽高忽低式限速”罚款、扣分没商量!相信不少吃了罚单的司机感受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该规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要求高速公路限速不得超过120km/h。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之差不应大于20km/h。公路互通式立交交叉主线、减速车道和出口匝道所设置的限速标志,相互之间限速之差不宜超过30km/h。

12项公安交管新举措11月20日施行 考驾驶证不再设年龄上限

日前,公安部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新措施自11月20日起实施。

其中,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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