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面向本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招录50名森林专职消防员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1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青岛市森林消防大队现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50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由市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

根据招录相关公告,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招录人员均为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需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等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该类型车辆。

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由市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报名人员需填写《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立功受奖等证件扫描件打包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zfzglc@qd.shandong.cn进行资格初审,消防车驾驶员报名人员需在报名表中注明。通过初审的人员,按通知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

待遇方面,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由市财政保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月工资绩效75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发放被装,集中餐宿,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1号)安排休息和休假。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后,森林专职消防员薪资待遇按新标准执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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