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个“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举办“环保”主题公益讲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1日讯 青岛首个 “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今举办环保主题公益讲座,并在网络上免费向公众开放。来自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实务专家、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的法学专家及德衡律师集团等执业律师等40余人出席现场活动,另有数百人在线参加。

据了解,青岛首个 “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中心”于今年7月揭牌成立,旨在整合驻青高校法学专家与执业律师,以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着力解决实践中刑事、民商事、行政法律关系交叉的疑难案件,以更加广阔的专业视野研究案件、以更精深的专业知识把握案件,为社会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成立后,已多次组织案例研讨会、成果分享会等活动。本次“环保”专题公益讲座系该研究中心策划开展的系列专题公益讲座第一讲。

论坛上,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实务专家,就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分享,首先介绍了近年来青岛市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基本情况,并在“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法律原则下,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发展与现状,以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等问题作出专业解读。其中指出,随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日益完善,企业环保违法的成本将大大增加,环保合规将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前提。并结合以往环保执法的鲜活案例,分享了实务中对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具体程序和证据问题。其中,青岛平度某企业非法炼油,通过暗管排放含酸废水(PH<2)20吨,环保局通过现场取样对排放含酸废水进行检测鉴定,按照规定排放含酸废水超过3吨即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环保局固定证据后即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侠从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以及随之而来的案件衔接流转问题、涉事主体承担的责任杂糅问题、环境证据的面向问题三方面对检察机关在环保领域职能的发挥分享了看法。她认为,应协调检察机关与法定的机关、环保公益组织在公益诉权上的关系,避免影响后者在环保领域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规范检察机关在环境领域的办案权限,防止以民代刑、以行代刑问题的出现,另要理顺涉事主体环境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间的关系,规范行政取证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顺利衔接。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庆永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谈了环境治理中规则导向与结果导向之间的冲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与环保合规之间的平衡,以及环境公益诉讼中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协调问题。

自由讨论环节,现场人员还就环保执法现场处置、污染样品采集与检测、相关证据规则以及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执法等系列问题进行探讨,气氛热烈。

讲座最后,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牛传勇进行总结发言,并向与会的代表发放了“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中心”组织编印的《企业危废、固废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他谈到,“十八大以来,在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下,环保执法力度逐渐加大,相应地环保类的刑事犯罪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民事案件日益增多。因环保类案件专业性强,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较多,且法律关系复杂,系典型的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刑事法律的交叉领域。邀请实务与理论专家共同举办环保专题讲座,意在通过环保专题性研究,推动法律专业在环保领域的深度融合,实现环保领域法律专业的深度与宽度双向拓展,助推企业环保合规服务,助力国家经济绿色持续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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