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如此“骗保生意”终露馅!平度检察机关办理一起机动车保险诈骗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2日讯 不到30岁的年纪,就经营着商贸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汽修厂等多家企业,名下仅奔驰轿车就有多辆,在外人看来,王某某妥妥的是个“大老板”。但现实中,他却不择手段,拉着亲朋好友干着骗保的“生意”,8年间主导了44起机动车保险诈骗活动,骗取保险金达人民币144万余元、未遂22.38万元。

轻松得手让他打起如意算盘

“可能在王某某看来,这都是顺手的事,钱来的实在太容易了,才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谈起该案,平度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马金凤介绍说。

被告人王某某的骗保“生意”,至少可追溯到11年前。

2012年,王某某经营的企业刚刚起步,资金不太宽余。于是,一直跟车打交道的他,还是打上了车的主意。同年12月30日,他驾驶丰田轿车在何家店村东侧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且欺骗隋某某冒充事故车辆驾驶员,通过虚假诉讼方式,骗取保险金57691元。

有了“成功经验”,王某某的胆量也更加大了起来。他开始指使妻弟邵某甲、妻子邵某乙(已判刑)等亲属,利用其所有车辆、他人送修或借用车辆,疯狂地制造起了交通事故,甚至还引诱其朋友的同事共同参与。期间,王某某等人都是提前将原车配件更换为便宜很多的副厂配件,在预先选择的无监控地点制造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全部指定到其汽修厂维修,可谓是机关算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1月1日,王某某驾驶桑塔纳轿车与妻弟邵某甲驾驶奔驰轿车,在李家南埠村北侧故伎重演,邵某甲向法院起诉索赔人民币10万余元,后被该院以涉嫌犯罪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于2021年12月17日先后将王某某,以及其妻弟邵某甲、妻子邵某乙抓获归案。

长期犯罪形成一条产业链

在长期的犯罪活动中,在被告人王某某的主导下,有人负责整体策划,有人负责具体操作,有人贪图免费修车等小便宜明知故犯,有人稀里糊涂被拉去帮忙……亲朋好友齐上阵,逐渐形成了一条特殊的“骗保”产业链。而且,每一次事故的双方车辆不同、双方驾驶员也不同,且主犯王某某从不自己出面“理赔”,被捕后几乎全部为“零口供”,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为此,平度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选派了在保险诈骗领域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马金凤提前介入。“零口供”如何定罪?“交通保险诈骗不同于其他传统保险诈骗,从报警到理赔等所有的环节都会留痕。”她通过提前阅卷掌握基本案情和证据情况,敏锐把握到团伙成员关系特殊、多起事故都在亲戚或熟人间发生这一关键因素,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将协同作案人员作为关键突破口。

考虑到小河(化名、已判刑)犯罪情节轻微,如果他能够认清保险诈骗本质,突破的可能性比较大。办案检察官对他展开法治教育攻势,重点围绕定罪量刑标准,详细解读了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相关规定。最终,他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这一重大突破让检察更加确认了自己引导侦查方向的准确性。随后,参与帮助伪造事故或者顶替驾驶员的重要证人被一一突破,证明王某某等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犯罪活动属实。至此,已查实王某某等人骗取保险金达人民币100万余元。2022年1月21日,平度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其妻弟邵某甲、妻子邵某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大数据加持持续扩大战果

对被告人王某某等3人作出批捕决定后,如何精准认定涉案金额问题又摆在了办案检察官马金凤的面前。在案件研判过程中,她建议公安机关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大数据平台深挖线索,不仅要调取与王某某等3人相关的保险理赔信息,还要调取参与帮助伪造事故或者顶替驾驶员的相关出险及索赔信息,整体分析研判该团伙是否有其他保险诈骗行为,及时固定有关证据。

果不其然,经过大数据分析,公安机关又发现该团伙涉嫌更多的保险诈骗犯罪线索,两名关键证人中,王某某的“好友”陈某某(已判刑)归案,而另一“心腹”小光(化名、另案处理)已在案发前赴远洋打工。经查,陈某某涉嫌参与王某某另外7起保险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万余元。但笃信王某某“攻守同盟”的歪理,陈某某在侦查阶段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对陈某某进行反复释法说理,向其充分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举例说明认罪与拒不认罪在量刑方面的差别,促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上缴违法所得23万余元。

而小光参与的6起保险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3万余元。平度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积极做好当事人劝返工作,一方面租赁卫星电话,并通过其公司所在的当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本人劝返工作;另一方面多次赴其家中,耐心深入做好家人思想工作。最终,小光回国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成为该案证据链条上的又一重要拼图。

2023年3月6日,原审法院采纳了平度市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量刑建议,以保险诈骗罪、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邵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邵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该三人向相关保险公司退赔经济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任晓宁 )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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