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违反“限高”想乘高铁,市南法院联手铁路公安“连环拘”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8日讯 近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与青岛铁路公安联动,查处一名冒用身份证件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高铁的被执行人,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限高令”的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依法被限制高消费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市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但被告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市南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逃避限高,冒用身份证乘高铁

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张某无法再进行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等高消费行为,对此张某深感不便,于是便冒用案外人身份证购票欲乘坐G212次列车前往外地,不料在车站检票闸机口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证,张某自今年4月份起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铁路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法警联动,司法拘留无缝衔接

铁路公安部门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后,及时将案情通报市南法院。市南法院执行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奔赴看守所,向张某阐述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据其未履行法定义务及违反限高令行为,依法对其采取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诚恳承认错误。

  市南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对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协查布控,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行动,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查处,严惩失信行为,织密执行“天网”,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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