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10万!青岛一建设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破坏绿化用地被处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4日讯 日前,即墨综合行政执法局北站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淮涉河一路与石林三路交叉口东北侧有施工人员正在移除绿化带、开挖路面。执法人员随即叫停施工,并要求施工人员出示相关审批手续。

修复前

修复后

经过调查发现,该建设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扩大施工面积。被破坏的绿化用地长约18米,宽约10米,面积较大。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执法人员对该建设公司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修复。截至目前,被破坏的绿地已经得到修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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