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手语老师进法庭,黄岛法院和谐化解一起“特殊”劳动争议纠纷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9日讯 日前,在黄岛法院的审判庭里,该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文娟正组织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审判台下坐着一位手语老师,她正将法官和被告的意见“翻译”给原告,然后,再把原告的意见“转述”出来——因为原告黄某(化名)是一名聋哑人。为了真正化解黄某和被告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法官再次为本案组织调解。

工作年限起争议,聋哑人维权遇阻

原告黄某自2011年起入职某公司,后因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就其在该公司连续工作的年限,黄某始终无法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举证质证、发表意见。

“在沟通时,法官很想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顺利将庭审进行下去,但由于我们面对的是一位有听力障碍的特殊当事人,加上他的法律知识有限,在理解上确实有难度,如果不能突破这一实际的困难,大家就只能干着急。”赵文娟法官说。

手语翻译进法庭,为聋哑人“发声”

鉴于庭审存在的客观障碍,黄岛法院果断寻求“外援”。很快,在区教体局的协助下,邀请到青岛西海岸新区特殊教育中心的手语老师张老师到庭提供支持。

庭前,赵文娟法官将案件的有关情况详细介绍给了张老师,并就本案的焦点问题作了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本案第二次开庭。庭审中,法官耐心对本案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讲解,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原告释明举证责任。在张老师的引导下,原告黄某逐渐听懂了法官的意思,并开始用肢体语言和简单音节表达自己的想法。最终,黄某就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等完成了举证责任,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耐心说法促调解,敲响正义之槌

考虑到黄某作为残疾人的特殊情况,这笔赔偿款可能是他今后生活的重要保障,赵文娟法官决定再调解一次。

法庭上,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法说理,不仅对被告为聋哑人提供就业机会承担社会责任表示了肯定,更在全面梳理案情、证据和分析利弊得失的前提下,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向被告作了说明。最终,被告被说动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黄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70000元,并拿出了付款方案保证按时支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晓燕)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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