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拖欠6年多 、阻挠“加装电梯”施工……青岛中院和李沧法院联合攻克“骨头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1日讯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拒执失信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执行质效,10月10日,青岛中院和李沧法院联合开展“蓝色风暴”秋风之“打击拒执失信行为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5时,李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简单动员后,40名执行干警奔赴市南、市北、城阳、即墨等地开展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20件执行案件,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司法拘留5人,执结案件4件,促成和解3件,执行到位款项30.2万元。青岛中院执行局派员全程监督指导,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等见证执行。

拖欠劳务费达6年,强力威慑显成效

2017年,吴某某为市北区金华路某楼房装修工程提供劳务,完工后,工头汪某某未足额支付劳务费,吴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汪某某分期偿还吴某某劳务费15000元。执行过程中,汪某某支付了1000元后再未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要求汪某某履行义务,汪某某一直以无力偿还为由予以拒绝。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来到汪某某住处。法官向其释明厉害关系,督促其履行,汪某某仍表示没有钱,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汪某某最终打电话将9000元凑齐交到法院,并真诚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再执行剩余款项,案件顺利执结。

股权转让起纠纷,拒不执行终拘留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李某某与张某先后签订《转让协议书》《公司转让协议书》,约定李某某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偿转让给张某。但协议签订后,张某仅向李某某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李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某股权转让款952800元及违约金等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因对裁判结果不满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其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其均置之不理。因张某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经常居住在工地,无法查找到地址,多次拘传未果。本次执行行动前,终于掌握了张某的行踪,清晨5时30分,执行法官来到张某租住处将其拘传。法官反复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其仍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司法拘留动真格,送拘途中忙还款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刘某某通过微信多次向方某租赁钢管、十字卡等建筑机具,刘某某使用上述建筑机具后未退还也未支付赔偿款。方某因此起诉。法院判决刘某某返还上述建筑机具,如不能返还按9561元的价格赔偿方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某声称委托他人代为支付案款,但经查询并未实际到账,申请执行人因此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清晨6时,执行法官赶到被执行人住处将其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到法院后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体检过程中,刘某某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加装电梯遇纠纷,情法兼顾妥执行

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涉案房屋所在小区是李沧老小区,居民以老人为主,有的住户已90多岁,出行不便,急盼安装电梯。2021年2月2日,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见证下,该房屋二楼以上业主签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但居住在一楼的林某某未签字。加装电梯施工时,林某某阻挠,施工停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林某某立即停止阻扰加装电梯施工的行为。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对林某某约谈、劝解,但其拒不配合。法院决定强力推进案件执行进展。上午9时,执行法官来到林某某家中,考虑到林某某年纪较大,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林某某表示配合,执行法官一边维持秩序,通知施工队进场施工,一边在林某某家中继续对其进行安抚。施工进展到大半,林某某突然情绪激动,冲入厨房拿起刀,紧闭房门要求停止施工。执行法官隔着房门耐心劝导,并告知其暴力抗法的后果,后林某某家属赶到,打开房门并协助安抚,林某某情绪逐渐稳定。经过3个小时工作,施工完成,案件顺利执结。

李沧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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