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建议:办健身卡后7天内未使用可全额退款

近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设置健身服务会员卡“7天冷静期退费”条款:在签署合同后7日内,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获全额退款。健身卡7天冷静期,你咋看?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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