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怎样才能让电梯更放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不久前,云南省弥勒市佛城商都市场发生一起电梯坠落事故。弥勒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3人轻伤。

平常乘坐电梯时,很多人可能都担心过:万一电梯掉下去会怎么样?最近,这一幕真的发生了,而且,情况是如此令人痛心。关于此次电梯坠落,有不少疑问需要回答。

比如,电梯是否超载?据报道,事发的佛城商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市场,一共有四层楼,日均人流量达2万至3万人,电梯使用频率可想而知。此次坠落的是一部货运电梯。据报道,从空间看,电梯可同时容纳两辆燃油三轮车,载人的话可乘坐20人。这些似乎也可以回答,为何电梯从二楼坠落到负一楼,就造成了如此大的伤亡。只是,事发时电梯是否超载不得而知。

比如,电梯管理是否存在疏漏?《云南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机场、码头、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在客流高峰时段,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那么,佛城商都的“大货梯”的使用,有没有专门的人进行管理疏导?有商户称,“拉货的三轮车以及摩托车是可以开上大电梯的”,这是否属实?符合规定吗?

监控截图

比如,电梯维保是否到位?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一般每年一检,每月进行两次维保。对于电梯钢丝绳的生产、维护和保养,行业有详细的规范,绝不允许发生电梯钢绳断裂的情况。而有人接受采访时说,他看到货梯的钢绳断了。这是否属实?电梯在今年5月检测合格后,平时维护到位了吗?

按说,这些问题并不难解答,希望当地能早日公布调查结果,定纷止争。也让公众能够明明白白看到,到底是哪一个链条出现了问题,是谁“掉了链子”。如果电梯存在设计、制造问题或者维护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制造商或维护单位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如果电梯的设计、安装、维护或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那么建设单位、业主或具体使用人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在电梯审批、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对于有关方面来说,这也是一次有力的警示。随着城镇化推进以及城市更新进行,电梯跟越来越多的人密切相关。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做好安全知识普及工作,还需要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相关运营单位,除了做好日常检验和维修外,更要避免老旧电梯超龄使用和“带病上岗”。这不仅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谁也无法置身事外。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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