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下“美颜滤镜”的农贸市场什么样?快来看看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梁睿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避免使用“生鲜灯”等“美颜”灯具,误导群众消费。卸下“美颜滤镜”的农贸市场什么样?市民对此又有何评价?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市场,一起来看看吧。(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梁睿丨责任编辑 法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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