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组向青岛市反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意见

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组向青岛市反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意见

张惠出席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7日讯 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青岛市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反馈会在青召开。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反馈督察意见。青岛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张惠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安排,2023年7月19日至27日,第二督察组对青岛市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督察组指出,近年来,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具体措施落实,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深化实化,不同程度存在组织学习形式化、学习不深不透、宣传成效不足等问题。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区(市)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少,有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职责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引领示范作用需更好彰显,有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不够科学,裁量标准不合理,落实不严格,出现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问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力量与承担的工作职责不匹配。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层级监督的制度优势和主渠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需进一步加强。

督察组要求,青岛市委、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推动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要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细化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完善监管、处罚等衔接机制,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要聚焦问题、动真碰硬,切实把反馈意见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整改效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张惠表示,督察组深入青岛开展法治督察,是对青岛法治建设的全面指导和关心厚爱。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们照单全收、全力整改,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切实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强化责任担当,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跟踪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到位。强化举一反三,以抓好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建设成果,深化法治建设改革,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贡献更多青岛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立法协调小组组长陈金国主持会议。反馈组其他成员,市领导于瑞波出席会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王凤一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