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青岛这些农村河湖划定管理保护范围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0日讯 为切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到有实,根据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城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老小水河等12条街道级河道和虹字河水库等12座小型水库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另外,城阳区内爱民河、曹村河等7条区级重要河流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日前也已正式发布。

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涉及区域广、工作现场条件复杂,城阳河湖管理站工作人员突破疫情、天气、地形等不利条件影响,积极协调、指导各街道和参与单位开展工作,较省原定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近期,有关河道和水库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已生成数据,经评审合格后已上传省河长制系统,并由城阳区人民政府公开发布。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空间管控的明确要求。河湖划界的完成,为河湖问题认定整改、水域岸线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

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为全面实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实现河湖永续利用奠定基础。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爱民河、曹村河、傅家埠北河、傅家埠南河、虹字河、新小水河、洪沟河等7条区级重要河流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有关规划现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并由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下一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将根据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岸线分区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岸线的保护和集约化利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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