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与城阳法院联合开展“蓝色风暴”冬暖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7日讯 城阳法院执行局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聚焦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近日接连两日凌晨开展“蓝色风暴”冬暖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青岛中院与城阳法院联合开展执行行动,执行二庭副庭长焦兴凯全程带队参与指导,并邀请区人大代表肖雷钦、徐鹏,区政协委员孙曙光、袁丽共同见证本次执行行动。两次行动累计出动警车30辆次、干警90余人次,拘传32人,采取拘留措施10人,结案16件,到位金额53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杜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确认杜某某偿还于某某借款540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传唤,杜某某拒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亦未到庭报告财产,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约50000元。经系统查控,杜某某银行存款不足,无车辆及房产登记,其户籍地位于山东省诸城市,常年外出打工,无固定居所,而于某某现已年迈,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杜某某在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经营一处小吃店。1月31日凌晨,执行干警在该小吃店发现杜某某并实施拘传,杜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齐某某拖欠吴某、董某某两位农民工工资,经法院调解确认齐某某需支付董某某劳务费10120元,但齐某某依然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为此,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到被执行人住处。1月31日凌晨,执行干警准时到达齐某某住处并将其据传并将齐某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与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齐某某现场履行完毕,吴某、董某某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城阳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能动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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