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四项扶持政策,兑现更加高效精准!西海岸新区影视“政策3.0版”发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日讯 每年给予运营补贴最高500万元,对影视作品项目给予前置立项扶持,3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研经费扶持……2月28日,西海岸新区《支持青岛影视基地高标准建设的若干政策》印发实施。作为新区影视“政策3.0版”,此次的7条14项政策聚焦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扶持,将推动青岛影视基地产业再集聚、基地再提升、环境再优化,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影视基地。

影视“政策3.0版”在与之前政策衔接有度之外,在扶持方向和力度上更加精准,具体表现为“7个持续、3个加大、4个新增”。其中,支持影视企业运营发展,每年给予运营补贴最高500万元;持续扶持作品拍摄制作,给予第一出品方或主要制作方制作补贴最高500万元等7条政策持续实施。

政策加大了对精品创作、后期制作和招商平台的扶持力度。在精品创作层面对影视作品加大扶持,特别是对入选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电总局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前置立项扶持;加大对后期制作项目的扶持,对实体入驻的后期制作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和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加大对招商平台的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平台,按照招引影视企业营收贡献和招引剧组情况,给予招商平台运营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

影视“政策3.0版”新增了四项扶持政策——支持影视创研机构,3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研经费扶持;扶持微短剧基地建设,连续三年每年给予基地运营方最高150万元资金扶持,对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拍摄的优秀微短剧(含小程序剧)给予单部作品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扶持影视衍生品开发;根据产业贡献每年奖励一批产业英才和产业新力量,将持续推动青岛影视基地“影视+”全业态高质量发展。

郭帆导演与主演吴京在《流浪地球2》拍摄现场

据介绍,新政策将兑现形式由整体上原来的一年兑现一次提速至一年可兑现两次;将精品创作立项补贴由原来的播映后兑现,提前至项目开机拍摄即可申请兑现;将拍摄制作补贴由原来的播映后兑现,提前至杀青后即可申请兑现60%、播映后兑现剩余40%。兑现形式和兑现效率更加高效、更加精准,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补充企业和项目实际流动资金问题。

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全景

据了解,青岛影视基地经过十年发展,已集聚影视企业近千家,累计接待剧组300余个,备案项目365个,电影票房总产出超308亿元。“我们力争通过政策激励,进一步加快产业要素集聚,激发创作活力,把青岛影视基地打造成为国内外影视企业和影视人喜爱的投资沃土、创作乐园和生活家园。”青岛西海岸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赵芳表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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