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补缴并负刑事责任!一大型货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4万余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3日讯 当前,大多数车主上高速都会选择ETC通道,方便又快捷,但是有一部分车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动了歪脑筋,“大车小标”“暴力冲卡”……采取各种形式少缴或者逃缴车辆通行费,扰乱了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正常秩序,造成经济损失。

近日,李沧公安分局振华路派出所会同海岸警察支队海口派出所成功查获一起利用ETC“大车小标”的逃费车辆,成功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1.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25日15时许,一辆大货车引起了山东高速青岛公路有限公司海湾大桥北收费站收费员的注意,该车从ETC车道出站时,电子显示屏上显示为小客车。根据工作经验,收费员认为该车存在逃费嫌疑,于是立即报警。

接警后,振华路派出所、海口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监控信息进行对比。经核实,该车实际车型为大型货车,ETC显示为小客车。民警通过近期该车辆出入口车型差异、收费系统门架等数据信息分析整理,收集了该车辆通行高速的数据详单,逐一进行整理并核对发现2023年6月至8月份该车逃费9次,总额1.4万余元。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在海湾大桥北收费站将妄图再次逃费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驾驶吉A牌照大货车从事物流运输过程中,多次使用登记信息为鲁U牌照小轿车的ETC偷逃大型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全额补缴偷逃通行费1.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李沧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在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运营格局下,智慧高速公路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大数据稽查将使得各类逃费行为无所遁形,“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这种小聪明不能有,不仅一分钱不少交,还要负刑事责任,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也给自身和家庭带来了影响,得不偿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李登程)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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