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出击| 多次治理,“顽疾”为何难根除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有市民举报称仍有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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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东方龙域小区的高层住宅一楼门厅内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3月15日,在康居公寓小区,多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一楼门厅内。

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是当前一个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2月23日,南京一居民楼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青岛市2月24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治辖区和行业领域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排除了群众身边大量安全隐患,大家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但仍有市民反映,身边还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违规充电现象。为何个别区域的安全隐患如此难除?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存在“顽疾” 治理过后又回潮

“小区内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和停放区域,可是还有邻居把车推进楼。物业和有关部门虽治理过,但很快回潮。”市民李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市北区康居公寓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屡禁不止。记者两度探访该小区,发现居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

2月26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有7栋高层和11栋多层,其中7栋高层住宅的门厅、通道口都被电动自行车挤占,而17号楼的情况最为严重,门厅内和通道口两侧共停放了22辆电动自行车、2辆摩托车,居民进出楼只能从这些车辆间穿行,通行宽度最窄处不足半米。

根据有关法规,物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负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对此负有督促责任。当日,记者将问题分别反映至小区物业和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表示,将加强日常管理,并积极做通居民工作。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则表示,正在根据《通知》部署相关治理工作。

记者3月15日回访时看到,小区内新增了几张禁止在楼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宣传画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告,不过在7栋高层住宅内,电动自行车进楼的情况并没有明显改善,一楼门厅内、通道口依然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在17号楼一楼门厅内能闻到浓重的汽油味,地面上有油污痕迹,疑似有摩托车漏油。

记者看到,康居公寓小区建有3处充电车棚,每栋居民楼距离最近的充电车棚不到百米远。3处车棚能停放百余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每个车棚内都有空位。

康居公寓小区的物业负责人介绍,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问题,物业人员不仅张贴了许多安全提示和警示标志,还经常入户宣传。近年来,小区建设了3处充电车棚,施划了非机动车停车区,在电梯内加装了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缓解了飞线充电和电动自行车乘电梯上楼的情况,但仍有部分车主不听劝阻,将电动自行车停到一楼门厅或通道口。为此,物业多次将这一问题上报给社区和街道,街道也曾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并联合清理违停车辆,但问题很快就会回潮。

“面对个别态度强硬的居民,无论是劝阻或搬离车辆都不奏效。还有居民提出,现有的充电车棚无法满足全部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停放需求。”洛阳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与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另一方面要研究扩建、新建充电车棚,满足更多居民停放、充电需求。

同样,在李沧区东方龙域、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湾等小区也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的情况。在东方龙域小区,每栋楼的一楼门厅内都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而楼外的充电车棚内仍有不少空位。在维多利亚湾小区,每栋楼周边都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楼前还施划了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但仍有车辆停在一楼门厅,有的还堵塞了单元门入口。

意见分歧 充电设施难落地

在有的小区,没有充电车棚是电动自行车进楼和飞线充电的主要原因,而选址难、居民意见不统一等原因导致充电车棚在多个小区难以落地。近日,家住胶州市清华·凤凰园的赵女士向党报热线反映,小区交付4年,充电车棚一直未动工。

记者随机走访发现,该小区16栋1单元1楼和3楼、17栋2单元1楼的楼道内都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有的电动自行车旁边还放着纸箱、鞋柜等物品。20栋、22栋楼下有多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飞线充电,还有多根连着插座的电线挂在树上和墙角。

“我也知道飞线充电有隐患,但是小区里没有配建充电车棚。”一名车主表示,许多居民曾向物业建议建设充电车棚,但没有进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23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技术导则》,将电动交通工具充电设施纳入老旧街区基础类建设改造序列,根据电动自行车数量和充电需求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在制度上解决了“建不建”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位近6万个。

“根据现行法规,既有小区加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属于规划豁免事项,不需要规划审批,只需要在满足安全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征得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即可。既有小区往往楼间距较小、空间受限,难以找到合适的地点,由于居民意见分歧较大,影响了项目落地。”该工作人员介绍。

清华·凤凰园小区充电车棚建设就“卡”在意见征集阶段。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年,小区打算在16号楼周边建设充电车棚,有部分业主不同意,后来准备建在小区大门附近,也有业主不同意,充电车棚建设计划就搁浅了。”

除了清华·凤凰园小区,崂山区的橄榄城小区、即墨区的一品华庭小区同样因为居民意见不统一而没有建设充电车棚。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有小区的居民因为充电车棚选址距自家楼座过近,反对建设充电车棚。

即使过了选址和居民意见两大关,小区能否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还取决于专业运营企业的经营意愿。一位业内人士坦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少,或是物业管理水平较低,运营企业往往不愿意接手。

精细管理 疏堵结合治根本

记者采访时,物业、社区、街道等基层工作人员吐槽,由于缺乏强制力,他们在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充电时经常碰壁,甚至发生冲突被投诉。此外,虽然各种海报、告示上宣称,拒不改正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行为的,会面临有关部门的罚款,却极少听说真有人被处罚。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处置电动自行车进楼问题时也常常感到棘手。

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目前相关规定还未出台,公安派出所未被赋予相应的处罚权。面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充电的安全隐患,辖区公安派出所只能当场劝阻,情况严重时会向物业或社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加强管理和整改。对如期不整改的,会转给消防部门处置。

消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公安部门移交的材料后,会到现场调查落实,车主在面对消防执法人员时往往比较配合,不会拒不改正,因此不会实施处罚。该工作人员坦言,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的行为具有随机性,因而取证难、执法难,加之消防执法力量有限,所以此类问题容易反弹。目前,消防部门正在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治理机制。

“要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有效治理,必须进一步破解监管难题,尤其是消防、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镇)要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山东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赵卫东认为,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既要充分发动业主、物业、企业、社会等力量共同参与,协助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也要本着便民、安全原则,结合城市更新、社区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在何处停放、在何处充电的现实难题。

“有的居民反对在自家楼座周边建设充电设施,主要是担忧其安全性。”市政协委员孙学峰建议,在建设充电车棚时要科学选址,设置在小区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或改为安装电池自助充电柜,打消居民顾虑。同时,引入智能化停车和充电管理系统。据了解,成都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试点在电动自行车棚安装自动喷淋装置,一旦有车辆起火,自动喷淋装置就会启动,第一时间降低火场温度,有效阻止火灾蔓延。青岛可参考这一做法,将在电动自行车棚安装简易自动喷淋装置纳入老旧街区改造方案。

“因电动自行车电池自身存在安全缺陷以及过度充电、擅自改装等原因导致火灾频发,目前,多地都制定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性的地方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即将出台。”赵卫东说,有关部门应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监督管理,严查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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