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引发劳动纠纷,市南法院悉心调解促和谐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5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积极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推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取得良好效果。

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裁撤某部门,与李某就调岗换岗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某公司在调取三个月监控视频时发现,李某经常不在或晚到工作岗位,某公司怀疑李某存在旷工或由他人代为打卡的情形,认为李某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遂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李某申请仲裁,认为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余万元。仲裁委未支持李某的仲裁请求。李某不服,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查,某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列明了旷工事实认定及处理程序,从监控录像看,李某虽有时不在工作岗位,但还不足以认定是旷工。某公司发现李某脱离工作岗位后,未按规定履行通知、批评教育等流程,径行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按相关规定可能需要进行赔偿。

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同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法官还与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守法经营、依规经营,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因为自身经营问题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做出专业法律指导。

受经济环境影响,用人单位调整经营方向和规划时,经常涉及员工调岗调薪问题,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劳资矛盾。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快审快结,降低劳动者的维权周期。因企业不规范经营引发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续签合同等方式,缓和劳资矛盾,同时帮助企业梳理、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姚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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