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己的车、换别人的收款码……24小时,李沧警方破获多件侵财案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8日讯 “雷霆行动”中,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各派出所借严打东风,开拓思路,收集线索,连续作战,战果频传。不到24小时,抓获多名侵财犯罪嫌疑人。

押车借贷无力还,心有不甘开走再说。11月17日早7点多,李沧公安分局虎山路派出所在分局其他警种的有力配合下,将涉嫌盗窃罪的嫌疑人赖某堵在家中。犯罪嫌疑人赖某(男,32岁),2019年7月从朋友处借款20万元人民币,并将宝马轿车及1副车钥匙、车辆行驶证质押在朋友处。当日双方按照约定签订借款合同。5个月后赖某无力偿还,其朋友催要数次无果,后赖某干脆不再接听其电话。2020年3月,其朋友见赖某不能履约,随即按合同约定将该车辆转押。一次偶然机会,赖某发现宝马轿车停放在李沧区某路,于是赖某在凌晨2点,持备用钥匙将车开走用于自用。当日7点多,警方与车主依靠GPS找到车辆,目前,赖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偷换二维码,盗取商户营收。11月16日下午三点多,位于李沧区湘潭路农贸市场的三名商户到湘潭路派出所报案称:收款二维码被人换了,近两天的营业收入被盗走。接警后,民警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这几名商户的微信和支付宝收款的二维码均已被调换。湘潭路派出所会同分局刑警大队通过工作分析被调换的二维码系两人所有,且均为实名认证的账号。办案民警很快将目标锁定为嫌疑人徐某和姜某。11月17日下午1点多,湘潭路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根据线索在李沧区振华路某小区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徐某抓获,11月17日下午4点多,在崂山区一待拆迁区域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姜某抓获。经查: 11月6日至13日期间,徐某、姜某二人流窜多地用同样方法作案多次。11月13日至16日期间,徐某、姜某两人驾车先后至李沧区的湘潭路农贸市场和达翁市场,同样以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替换商户收款二维码的方式盗取多家商户营业收入。据嫌疑人供述,盗取商户收入约5000余元。二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暂借住处,却偷走朋友老乡的财物。11月16日晚11点多,市民齐先生报案称:11月16日下午,他放在暂住处的黑色塑料袋被盗,袋里有1万元现金,怀疑是老乡黄先生介绍来此居住的王某所为。民警接警后立即到现场查看,并调取周边监控,看到王某于16日下午离开齐先生住处。17日下午1点多,湘潭路派出所会同分局刑警大队根据线索在李沧区十梅庵村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王某抓获。据王某交代:11月16日下午3点多,黄先生带着王某至李沧区齐先生的租住处,安排王某租住,王某借帮齐先生收拾房间的机会将齐放在床下黑色塑料袋里的1万元人民币盗走。嫌疑人王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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