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原一级巡视员刘荣喜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2024年8月30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淄博市原一级巡视员刘荣喜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荣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受贿所得未退缴部分由查封的房产及车位变现后予以补缴,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来源:东营中院 制作 姚敏丨责任编辑 法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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