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家暴,拒不配合执法还持刀暴力袭警……抓!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5日讯 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11月18日,崂山王哥庄街道一男子不仅酒醉家暴不配合执法,甚至还持刀暴力袭警……

11月18日晚8点半左右,海岸警察支队王哥庄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其妹妹被丈夫家暴。

接警后,110出警民警带领辅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初步了解,报案人叫田某存,其妹妹叫田某敏,二人向民警反映:“高某某(田某敏的丈夫)醉酒后殴打妻子田某敏,还拿着酒瓶子和菜刀企图伤害田某敏”。

正在民警了解情况期间,在屋内听到声音的高某某从自家院墙突然跳了下来,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冲向民警。民警对其进行警告无效后,为防止嫌疑人情绪过激行为失控,伤及群众,果断上前合力将嫌疑人手中菜刀夺下并将其制服。

期间,嫌疑人企图反抗,用右手朝民警面部击打并用脚踢踹,导致民警左侧嘴角受伤出血,右脚踝挫伤,辅警手部擦伤。

嫌疑人高某某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崂山警方介绍,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该这样做:

一、向公安报警

在紧急情况下,要立即拨打110报警,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报警后,民警就会到现场调查。作为受家暴的被害方,需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验伤单有两联,一联是警察记录的情况,第二联是医院伤情记录。

同时,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暴人还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书,以有效遏制家暴的发生。

二、向妇联、民政等组织求助

《反家暴法》实施后将司法延伸至家庭领域,是对传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突破。当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勇敢的站出来,向妇联、民政等临时庇护机构寻求帮助、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

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受到家暴时或面临家暴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等措施。

法院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失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四、学会保存家暴的证据

关于举证,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回执、出警记录、报警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验伤报告、照片、证人证言、保证书、短信、电话录音等,在遭遇反复的家庭暴力时,受害人要注意保留上述资料。

警方提示,在第一次面对家暴时一定要零容忍,否则就会助长暴力的滋生和蔓延。如果不幸成为家暴的受害方,当事人要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通讯员 刘海青)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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