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男子二次酒驾还无证驾驶!青岛交警:重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4日讯 酒后驾驶被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思悔改仍酒后开车又被查。今天,青岛交警部门通报一起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1月19日下午,青岛开发区交警五中队在嘉陵江西路嵩山隧道口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灰色轿车内散发的酒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刘某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交待,当日中午在长江东路一家馄饨店和朋友吃饭,席间喝了近半斤42度白酒。之后开车拉着朋友离开,在通过嵩山隧道时被交警查获。通过查询刘某的信息,民警发现其在2014年4月28日曾因酒驾被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而且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刘某涉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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