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观摩评议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8日讯 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着力推动打造“检护海洋”品牌,切实提升涉海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水平和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日前,青岛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洪斌、第八检察部主任王南南以及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黄岛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观摩评议活动。

本案被告人宋某某等人驾驶船只在禁渔期出海捕捞二十余次,共捕捞水产品至少二万余斤,价值232294元,被告人隋某某等人驾驶船只在禁渔期出海捕捞水产品三十余次,共捕捞水产品至少二万余斤,价值257461元,严重影响海洋生物正常的生长和繁殖,威胁到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等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价值和意义现场释法说理。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

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所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失有针对性询问,全面客观举证、质证,并发表出庭意见,诉请法院判令各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合议庭依法组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后,听庭人员从法律文书质量、检察官出庭表现、公诉质量及公益诉讼效果等方面对出庭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观摩评议人员一致认为,该案庭审准备充分,讯问直击要点、举证层次分明、答辩简洁有力,法庭教育深刻,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效果良好;公益诉讼部分举证质证条理清楚、有条不紊,出庭意见逻辑严密、主旨鲜明,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同时,听庭人员就提升涉海案件办案质效、提高当庭应变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随后,黄岛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海洋发展局、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开展护航海洋生态联动座谈会。座谈会上,各方就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进行了深入交流,围绕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庭审内容,交流听庭体会,共谋守护海洋发展“良策”,并在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协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等方面达成共识,不断建立健全司法系统与行政部门之间良好的联动机制,形成海洋生态环境多方参与、凝心聚力、共商共护的保护合力。下一步,青岛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实做优“检护海洋”工作品牌,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观促学、以学促干,狠抓专业素能提升,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石艺)

责任编辑:杨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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