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切肥牛卷”真是原切吗?假劣肉制品整治行动来了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读者网友向人民日报记者留言,反映自己所购买的预包装牛羊肉存在质量问题,在形态、色泽、口感上都有些“奇怪”,怀疑并非原切肉,而是添加过东西的合成肉或调理肉。记者根据读者网友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一探究竟。

送检12种预包装牛羊肉,7种存在问题

今年2月,人民日报记者在天猫、抖音商城等平台线上购买了5种预包装牛羊肉,在盒马鲜生、物美超市等北京线下平台购买了7种预包装牛羊肉。

查看这些牛羊肉的外包装可以发现,有的标有“原切”字样,有的只写有“羊肉卷”或“牛肉卷”,均没有标注“调理肉”的字样。查看配料表可见,大部分仅标注“牛肉”“羊肉”,有些为“冷冻去骨牛肉”“羊肉、水、沙葱”“去骨牛肉腹肉片”等字样,均未标注任何食品添加剂成分。

记者将这12种预包装牛羊肉通过顺丰冷链物流寄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中7种含有食品添加剂,包括焦磷酸盐、焦磷酸钠、三聚磷酸盐、三聚磷酸钠等磷酸盐类。另外5种产品未检出。

“根据规定,原切肉属于鲜冻肉,不允许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相关规定,调理肉等预制肉制品允许使用磷酸及磷酸盐添加剂的最大量为5克/千克。”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臧明伍说。

值得注意的是,7种检测出食品添加剂的预包装牛羊肉中,有2种磷酸盐总量超过国家标准:一种磷酸盐含量为9.024克/千克。标签显示,原料名称为冷冻去骨牛肉块,为进口原料。另一种是磷酸盐含量为6.343克/千克。标签显示,原料名称为冷冻去骨牛前部位肉,为进口原料。其余几种,有的磷酸盐含量为4.464克/千克,虽然按照调理肉的标准,添加剂含量未超标,但其配料仅标注“牛肉”,没有标注任何添加剂。

调理肉和原切肉的区别是什么?“原切肉是切下来的整块肉,未经过任何预处理或添加,保留了天然的口感和外观,在切割后仅经过物理分割和包装,不进行任何调味或调理。调理肉以肉类为主要原料,经过初加工后添加辅料和保水、保鲜、护色等添加剂。”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高观说。

专家表示,调理肉和原切肉在外观上是有差别的,但是普通消费者可能难以通过观察来辨别,对于调理肉的一些添加剂,如磷酸盐类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才能查证。

假冒“无添加”的原切肉,违反食品安全法

这些磷酸盐类添加剂是肉类本身存在,还是人为添加?是有的进口原料已经添加,还是国内生产厂商再加工后添加?专家表示,肉类本身并不存在这些添加剂,肉类变质腐坏也不会产生,进口商一般也不会对肉类添加这些食品添加剂。

“肉类变质主要是微生物的繁殖和酶的作用,导致肉的颜色变深、表面发黏、弹性变差、产生异味。但肉类变质不会产生磷酸盐,而是会产生一系列的腐败产物,如胺类、吲哚、酸类、酮类等物质。”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高观则表示,“进口商一般不会对肉类添加这些磷酸盐,因为海关会对进口肉进行检测。”

明明使用了食品添加剂,却不作任何标注,且添加剂用量超过了国家标准,是否触犯了法律底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龙飞说,“第七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这7种预包装牛羊肉产品,在标签上没有标注食品添加剂,但实际含有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生产厂商是负有责任的。”贾龙飞认为,调理肉标签不规范或者遗漏依法应当标明事项,使消费者误将其认作原切肉,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大量生产销售这样的产品就涉嫌存在以次充好、食品欺诈的故意。

那生产厂商为何添加这些食品添加剂却不标注?高观说:“其实消费者更希望买到零添加的原切肉。调理肉品质不及原切肉,但成本相对较低。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卖价更高,也可以有更好的销路,生产商可赚取更多利润才会这么做。”

那么,添加剂用量超标准会造成什么影响?

专家表示,磷酸盐是目前各国广泛应用的食品添加剂,一般作为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等使用,添加磷酸盐有助于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形,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但过量摄入,对人体有害。“大量摄入磷酸盐可能会导致体内磷酸盐浓度过高,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危害,包括缺钙、结石、加重其他疾病等。”臧明伍说。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假劣肉制品整治行动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此次专项行动明确5个方面的排查整治重点和举措。

一是重点排查整治生产企业、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符等问题。

二是重点排查整治城乡接合部、景区周边、大集庙会等重点区域的销售主体,以及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主体,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三是重点排查整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行为、经营者发布的肉制品标识信息检查监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销售页面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肉制品的标签信息不符等问题。

四是聚焦用户多、销量大的平台,紧盯“大V”“网红”带货的肉制品,加大抽检监测排查力度。

五是深挖细查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重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

市场监管总局鼓励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

综合:人民日报(来信调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号“市说新语”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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