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点单,部门接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2日讯  “这种面对面的活动形式参与感强、实用性高,既让我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也传递了我们企业的环境管理需求。”在即墨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现场,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刘贵涛表达了自己参加活动的感受。

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对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境诉求和实际困难,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联合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青岛精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代表到场参与。

“企业如何制定规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产废单位在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处置时,如何对被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同一厂区内两个独立法人公司的危废可以使用同一个危废库吗?如果可以,有哪些管理要求?”……

在“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活动现场,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发展纷纷提出困惑与难题,接待人员认真听取,一一给予详细解答,现场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特色品牌,“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是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成效的重要一环。

2022年初,即墨分局和即墨区人民法院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共同建立了即墨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形成了企业“出题”、部门“作答”的生态环境“行政+司法”法律服务新模式。该项制度主要是通过预约登记、信息反馈、案件会商、现场接待、跟踪回访的“五步”模式进行,集中接待企业咨询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自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以来,我们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环保法律服务。”即墨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截至目前,已有62家企业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参与“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80多个环保管理、生产经营、用工用人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专门解答。

让活动“聚人气”“接地气”是即墨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运行三年来一直奉行的基本准则,不仅要把企业“请进来”解决问题,还要主动“走出去”发现问题。更多“走出去”的场景,体现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在工作机制上作出的探索创新,更加灵活地采取入企帮扶、行业专场、一企一策等模式开展法律服务、法治体检等活动,将咨询座谈会场搬到企业生产经营现场,变“邀您来”为“我们去”,变“面对面讲”为“手把手教”,送法律上门、送服务到企,实地指导解决问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姚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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