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一审被判13年 2025-07-22 18:25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2025年7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对被告人刘志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刘志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制作 姚敏丨责任编辑 法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