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利用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事成后按比例提成,莱西警方抓获32人犯罪团伙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1日讯   一些人为了眼前的一点私利,竟然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帮助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近日,莱西警方在“雷霆行动”中,通过缜密侦查、精准打击,一举将一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团伙摧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2020年11月底,莱西市公安局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市民竟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活动,帮助诈骗嫌疑人转移涉案赃款。对此,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这一线索展开调查。经过多日侦查追踪,一个以收购他人银行卡、再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犯罪团伙逐惭浮出水面。11月29日晚,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莱西警方以“雷霆9号”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始收网,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男,32岁)、孙某某(女,27岁)、谭某某、盖某某、李某某、耿某某、王某某和王某等8名团伙骨干抓获归案。经连夜审查得知,2020年7月份,郝某某获悉:可以用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代收转账,事成之后可以按比例提成。得知这一消息后,虽然知道这种行为涉嫌犯罪,但受利益诱惑驱使,郝某某还是与朋友孙某某商量了此事,二人一拍即合,于是自2020年9月16日开始,二人便在莱西市租房开始从事犯罪活动;之后,二人又先后介绍了谭某某、盖某某、李某某、耿某某、王某某和王某等6人加入。起初他们都是利用每人手中自己的银行卡从事犯罪活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手中的银行卡已无法满足需求,遂又高价收购了24人的多张银行卡用于代收转账,并且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还在烟台莱阳市、莱西市等地租了多处房子,经常变换从事犯罪活动的地点,然而机关算尽,最终仍难逃法网。

根据供述,莱西警方随即又将24名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查获。经初步核算,郝某某、孙某某二人到被警方抓获时共获利20余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获利1000至1万元不等。目前,郝某某、孙某某等3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英歌)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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