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车主,本月16日起,这些车辆登记业务“家门口”可办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4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车管服务,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12月16日起,进一步下放部分机动车登记业务,避免群众来回跑,倡导就近办、便捷办。

具体业务包括:

一、将本辖区内重点车辆、教练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黄岛大队、即墨大队、胶州大队、平度大队、莱西大队车管分所。(“重点车辆”范围: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挂车。)

二、将本辖区内车辆长度在12米以内的重点车辆和教练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崂山大队车管分所。

三、将本辖区内教练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城阳大队、开发区大队车管分所。

四、为方便群众就近办、快捷办,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再次明确以下机动车业务为“全市通办”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变更联系方式;

2、核发辖区内临时号牌;

3、核发6年内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和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5、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6、抵押(质)押、解除抵(质)押登记/备案。

同时,交警部门加强了对委托业务的监管工作。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组织核查省公安厅通报的异常机动车业务时发现:祥捷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存在严重违反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规定的情形,违规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实事清楚。对此,依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2月16日起,终止委托祥捷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服务站办理机动车业务,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代办委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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