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产值超600亿元!山东发文加快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参产业是山东省渔业优势特色产业,在丰富人民群众“菜篮子”、保障优质蛋白供给、促进渔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种业提升、绿色养殖、高值利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金融赋能等六大工程,着力打造全国优质海参主产区、全产业链发展样板区,引领全国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培育高质抗逆海参新品种4-6个,全省优质海参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培育有影响力的海参企业产品品牌10个以上,“胶东刺参”区域公用品牌得到广泛认可,山东海参产业在全国占据领先优势,产值突破600亿元。

2025年3月20日,在山东省荣成市天海湾海洋牧场海参养殖区,渔民们进行海参苗管护作业(无人机照片)

产业布局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以山东半岛东、北部海洋牧场、近岸池塘为载体,以生态放养为主要生产方式,着力打造全国精品海参生产基地。借助黄河三角洲地区大面积盐碱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海参池塘生态养殖。以烟台、威海、青岛为重点,建设全国优质海参苗种繁育基地。

种业提升方面,支持海参原、良种场保种与育种能力提升,开展相应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持续推进省农业良种工程和水产种业扶优行动,支持优势种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海参苗种繁育技术研究。

绿色养殖方面,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示范推广海参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导省海参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开展养殖容量、疫病防控等领域技术研究,建立海参养殖病(灾)害预警和综合防控体系。

高值利用方面,开展全参综合利用和新型即食产品研发,规范淡干、盐渍、即食、冻煮等品类加工工艺。拓展海参精深加工,鼓励围绕海参活性成分提取、功能性食品开发等进行深入研究,强化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

质量管理方面,建立山东海参养殖、加工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养殖加工活动,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构建科学高效的产地认定、品质评价与溯源技术体系,建立海参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品牌培育方面,以“胶东刺参”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加强品牌宣传,制定品牌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产地认证+标识授权+标准体系”三位一体管控机制。加大品牌海参营销力度,统筹布局线上线下销售,搭建产品营销矩阵。

金融赋能方面,创新“政银保担”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信誉良好的海参养殖、加工企业给予信用贷款。鼓励金融单位创新开发“仓单质押贷”“保单贷”等信贷产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海参养殖保险,省财政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

通知原文如下: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农渔字〔2025〕19号

沿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关于加快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8月18日  

关于加快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山东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以推进海参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塑山东海参产业新优势为目标,深入实施种业提升、绿色养殖、高值利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金融赋能等六大工程,着力打造全国优质海参主产区、全产业链发展样板区,引领全国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培育高质抗逆海参新品种4-6个,全省优质海参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培育有影响力的海参企业产品品牌10个以上,“胶东刺参”区域公用品牌得到广泛认可,山东海参产业在全国占据领先优势,产值突破6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海参产业发展布局。以山东半岛东、北部海洋牧场、近岸池塘为载体,以生态放养为主要生产方式,着力打造全国精品海参生产基地。借助黄河三角洲地区大面积盐碱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海参池塘生态养殖。以烟台、威海、青岛为重点,建设全国优质海参苗种繁育基地。实施海参产业扶优培强行动,立足胶东半岛区域海参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培育海参产业龙头企业,推进种质创新、绿色养殖、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协同发展,建设全国海参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实施海参种业提升工程。支持海参原、良种场保种与育种能力提升,开展相应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支持新建或改造提升保种、育种设施,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持续推进省农业良种工程和水产种业扶优行动,支持优势种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海参苗种繁育技术研究,实施基因挖掘等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高质抗逆新品种。制定新品种性能评价标准,支持烟台、威海等地建设新品种示范基地,开展海参新品种性能测试与推广,提高优质海参苗种供应能力,持续提升我省海参种业引领地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实施海参绿色养殖工程。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示范推广海参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升海参养殖绿色化水平。引导省海参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开展养殖容量、疫病防控等领域技术研究,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规范投入品管理,推广应用海参“近浅海底播增殖”“多营养层级生态养殖”等模式,强化优质商品海参生产供给。建立海参养殖病(灾)害预警和综合防控体系,分区域、分模式提供高温度夏、汛期排淡等养殖技术方案。(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实施海参高值利用工程。开展全参综合利用和新型即食产品研发,规范淡干、盐渍、即食、冻煮等品类加工工艺。拓展海参精深加工,鼓励围绕海参活性成分提取、功能性食品开发等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海参肽、海参多糖等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化生产;加快海参医药级活性物质制备产业化开发与示范,促进加工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强化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海参加工蒸煮水、性腺、海参肠等商业应用价值。(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五)实施海参质量管理工程。建立山东海参养殖、加工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养殖加工活动,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申报。集成应用海参产地、营养成分等精准鉴别技术,构建科学高效的产地认定、品质评价与溯源技术体系,建立海参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大产地环境、投入品、添加剂和产品质量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力度,保障海参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海参销售市场监管,强化海参商标使用管理,依法查处虚假标注产地、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组建山东海参产业联盟,依法依规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海参品牌培育工程。以“胶东刺参”区域公用品牌为重点,加强品牌宣传,制定品牌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产地认证+标识授权+标准体系”三位一体管控机制。策划品牌打造方案,深入挖掘“胶东刺参”文化内涵、多元价值,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宣传媒介,开展多角度宣传,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支持打造高端、特色企业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品牌海参营销力度,统筹布局线上线下销售,搭建产品营销矩阵,构建“线上直播基地+线下体验中心”双轮驱动模式。充分利用各类电商、新媒体、展会等,加强产品推介,提升山东海参市场占有率。鼓励行业协会规范开展海参品牌评选活动,支持烟台做大海参产业博览会,支持威海举办海参采捕节,打造有影响力的山东海参节会品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七)实施海参产业金融赋能工程。创新“政银保担”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信誉良好的海参养殖、加工企业给予信用贷款。鼓励金融单位创新开发“仓单质押贷”“保单贷”等信贷产品,指导有关金融机构开展对海参养殖、加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支持海参养殖企业开展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开展海参养殖保险,省财政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范围,统筹中央资金给予奖补支持。在烟台开展海参养殖气象服务试点,探索海洋气象要素保险标的物应用研究,开发海参养殖新型商业保险险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省级统筹有关财政资金支持海参产业发展。有关市渔业、科技、财政、市场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技支撑、企业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以实施渔业优势特色产业扶优培强行动为契机,统筹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强化重点项目谋划和资金支持,着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要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介发展海参产业的先进经验与创新做法,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推进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观海新闻综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大众新闻、新华社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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