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0日讯 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部署,近日,青岛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加强午后、夜间、清晨等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9月11日凌晨,市北区大队民警在新疆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时15分许,执勤交警对一辆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浓浓的酒味,随即让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将当事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9月15日1时许,市南区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大学路鱼山路路口有驾驶人存在酒驾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对当事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执勤民警将当事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9月18日16时许,董胶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胶州收费站执勤过程中,一辆小轿车行驶至收费站入口弯道处时突然减速停车,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9月17日下午,即墨区大队民警在韩祚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14时08分,执勤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9月18日21时,崂山区大队民警在崂山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徐某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青岛交管支队将进一步强化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对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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