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登记业务95%以上“当日办结”!青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6日讯 全市一般登记业务50%以上“1小时办结”,95%以上“当日办结”,其他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主动打好审批提速增效、优化营商环境、高效青岛建设战役,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创新,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成为日常。

“一窗受理”,专窗服务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统一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实现线上“一窗”和线下“一窗”融合衔接,与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依法衔接、一网通办,杜绝“进多站、跑多网”。各区市登记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专窗办理、随到随办。

压缩时限,降低成本

审批提速,全面压缩办理时间。实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登记资料查询等即时办结;抵押权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当日办结;预告登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等1小时内办结;抵押注销登记、预告登记转现实现“秒批”。全市一般登记业务50%以上“1小时办结”,95%“当日办结”,其他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

减费降税,助力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免征登记费推行承诺制,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只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就可以获得免征,无需提交额外的证明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作人员直接通过跨区域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信息查询即可获得小规模纳税人信息,无需纳税人提交额外证明材料。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强化“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信息共享集成,进一步扩展服务入口,申请人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办证进度查询等,实现不动产登记随时随地线上申请、网上查看、异地可办“一网通办”服务新模式。

推广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使用。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向申请人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证明的,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免费寄送。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抵押贷款、房屋交易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加强工作协同,深化信息共享

加强登记纳税缴费衔接。全面实现网上缴税、网上缴费,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税所需的信息,税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完税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结合完税结果信息及时登簿。完善登记费网上缴纳,申请人可通过PC端扫码支付及手机端微信公众号支付,获取电子票据信息。

深化登记金融协同。升级远程服务平台服务模式,实现远程申请系统与银行借贷系统的接口对接,银行可通过银行借贷系统发起查询、申请登记,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效率,实现银行查询、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和贷款发放无缝衔接。金融机构抵押登记全面应用电子登记证明,逐步取消纸质证明,不得以抵押合同未网签备案为由,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二手房转移过户与水电气暖等协同办理。会同市大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协商确定协同办理事项、共享信息、网络连接、数据推送及接收端口开发等有关事宜。今年6月起业主只需在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提出过户申请,无特殊情况,不需再到各部门过户大厅跑腿。在此之前,办理完二手房转移登记,业主变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用户信息需到各过户大厅多处跑腿、多次提交材料。

拓展“全市通办”业务类型。青岛各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全市通办”标准化要求,统一全市不动产登记事项的申报条件、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办事指南,依托全市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和网络信息技术,实行不动产登记“异地申请、属地审核”办理模式,打破属地限制,结合网上缴纳税费、电子证照和邮寄证书服务,实现常用的二手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等常用登记类型在全市范围通办,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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