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本人及亲属年末临床用血费可以报销!这个政策您知道吗?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0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中心血站获悉,自今年4月1日《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简称“三免政策”)实行以来,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已经享受了政府的优厚政策,可以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还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健康体检。除此之外,爱心献血者还有更加普惠的血费报销政策。

在青岛市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可按规定由青岛市中心血站给予报销。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的(一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按照八百毫升全血折算),本人可以终身免费使用临床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一千毫升的,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临床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亲属),可以合并累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量相等的临床用血。

年底之前,献血者和用血者可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及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用血发票、用血费用明细,前往青岛市中心血站进行报销。也可以关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点击“爱献血—用血报销”,按照网页提示拍照上传各项材料,留好收款信息,后续工作会由青岛市中心血站来办理,市民足不出户便可血费到账。

关于血费报销的问题可以拨打青岛市无偿献血服务热线96606咨询。(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韩星)

附: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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