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组建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专门出台管理办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1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青岛市特种设备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理职责、专家库建设、专家库的使用、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等内容,充分发挥专家在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技术支持中的作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因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而需要特别监管的设备。这类设备通常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它们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种设备因其特殊的危险性和重要性,需要特别关注其安全性能和使用规范。

《办法》明确入库专家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全市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建议决策、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具体而言包括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应急相关的调查研究;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参与特种设备监管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为事故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按时完成书面调查分析报告,提出预防措施和工作建议;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建设等。

专家库按照专业领域分组管理,具体分为锅炉组、压力容器组、气瓶组、压力管道组、电梯组、起重机械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组、大型游乐设施组、客运索道组及综合组,每组均包含技术类与管理类专家。专家库入库专家主要来源于各类组织,包括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重点监控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

《办法》明确解聘条件,聘期内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含两次)无故未完成指派任务或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做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违反保密纪律,擅自发表不适当的言论;工作质量低劣,存在明显错误或主观过失;指派任务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未主动提出回避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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