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记者追访|“无主”挡车柱伤人,何处维权?

  ■绊倒康女士的挡车柱(红圈)。

  56岁的市民康女士在回家路上,被人行道上的一处挡车柱绊倒,造成右肩关节脱位及两处骨折。康女士认为,挡车柱设置不合理是造成她摔倒受伤的重要原因。但两个多月过去,她仍未找到这处挡车柱的设置方和管理方,维权之路受阻。

  讲述:低矮挡车柱绊人致骨折

  2025年10月31日晚上10点,康女士独自一人回家,下公交车后沿郭口路西侧人行道步行至郭口路、辽宁路路口,在绕过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汽车时,被一处不起眼的挡车柱绊倒。

  “这处挡车柱十分低矮,没有反光标识,并且位于车辆阴影中,看上去与地面浑然一体。我被绊倒后右肩钻心地疼,无法起身,所幸被一位好心的路人扶起。”康女士说。

  康女士的儿子当晚打车将她送到医院。经诊断,她右肩关节脱位、右肱骨骨折、右肩关节盂骨折。医生将康女士的右肩复位,建议立即手术,否则即使伤处愈合,肩部也可能无法正常活动。但康女士没有工作和医保,无力承担数万元的手术费用。她当场拒绝手术,要求保守治疗。

  康女士认为,她之所以跌倒受伤,与挡车柱设置不合理有直接关系。该处的诸多挡车柱设置杂乱,不仅样式不同,高度及间距也不统一,且无反光标识,夜间很难辨识。

  现场:挡车柱设置不合规范

  记者近日实地探访发现,绊倒康女士的挡车柱位于郭口路西侧与辽宁路南侧的人行道交会处,是一根高约20厘米的长条形石柱,设置低矮、没有反光涂装,颜色与地砖相近。现场还有圆头圆柱、平头圆柱、平头四方锥等其他样式的挡车柱。这些各式各样的挡车柱穿插设置,高度从15厘米至45厘米不等,间距从40厘米至150厘米不等,且仅少数有反光标识。

  挡车柱的设置有何标准?我市一位城市规划设计领域的专家指出,近年来,挡车柱的相关标准在逐步完善,各项技术要求在国家、地方的不同文件中有所提及,但目前没有统一标准。

  2016年1月,青岛市城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物防隔离设施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的物防隔离设施设置应主要以人行道绿篱、绿化箱等环保基础设施为主,以人行道护栏为辅,并要求考虑在石质挡车柱上增设满足国家标准的反光条。

  2018年10月实施的《青岛市城市道路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规定:挡车柱设置以安全性、舒适性为首要原则,设置间距宜为1.5米至1.8米,其造型“宜细高、圆融”“忌短粗、棱角”,人流密集区域挡车柱材质宜采用柔性结构。此外,《导则》还要求,对于不必要、不合规的挡车柱,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市政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逐步拆除或更换,并应开展集中拆除整治行动。

  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国家标准)明确,挡车柱高度宜为60厘米-70厘米。

  由此可见,绊倒康女士的挡车柱,样式(短粗、棱角)、高度(仅20厘米)、间距(40厘米)以及没有反光标识,均不符合上述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此外,现场多处挡车柱也不符合相关要求。

  难题:伤人挡车柱无人认领

  “挡车柱设置不合理导致我母亲受伤,我们想维权,却找不到设置方、管理方。”康女士的儿子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找过社区、附近小区物业以及市政管理部门,对方都称伤人的挡车柱不是由他们设置和管理。

  挡车柱究竟由谁设置、谁管理、谁受益?

  记者来到市北区台东街道人和路社区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位于距伤人挡车柱不足40米的人行道旁。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在荣华小区网点房门前的停车场,建议记者向小区物业了解情况。

  荣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称,网点房门前停车场并非由物业设置和管理,物业仅负责小区内部区域,该处挡车柱应该是市政部门设置的。

  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对此予以否认。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政挡车柱主要位于人行道坡道口和马路沿,绊倒康女士的挡车柱并非市政部门设置,可能是荣华小区配套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荣华小区的交付时间为2000年前后,而设置该处挡车柱的时间并没有那么久远。记者通过百度地图软件的实景地图功能,调取了2014年至2022年间该路口的实景照片,发现这排挡车柱安装于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期间。大约在2018年,网点房前才施划了停车位,并沿用至今。记者发现,这些车位不能随意使用,而是设有一个带锁的挡车器,仅附近商户才能开锁。但商户们否认挡车柱由他们设置,表示车位和挡车柱早已经存在。

  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认为,鉴于无法查明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将与伤人挡车柱可能相关的小区物业、使用车位的网点商户(业主)以及市政部门一并起诉,由法院根据事实判定责任方,并确定赔偿比例。根据法院相关判例,受害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确保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也要在自身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呼吁:规范挡车柱管理

  在公共空间设置挡车柱阻挡车辆、圈占停车位的现象较为普遍。然而,由于责任主体不清晰、监管缺位,部分挡车柱设置不规范、布局不合理,带来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民事纠纷。青岛城市管理社会公众委员姜东指出,此类问题在“建筑后退空间”(即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边界、围墙之间的公共区域)尤为突出,常见于沿街建筑与市政人行道之间的区域。这些区域因管理权责不清,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挡车柱不能随意安装,而是应该符合相关设置标准,强化审批、备案和管理流程,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全覆盖。”姜东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空间挡车柱的设置标准,明确设置条件,规定允许安装和禁止安装的具体位置。同时细化标准,规范材质、尺寸、间距、颜色、标识等要素。

  例如,北京市现行的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城市家具设置与管理规范》规定,应设置阻车桩位置包括步行街的两端,道路交叉口、沿道路地块机动车出入口的人行道坡道坡口,有机动车驶上路缘石进入人行道违法停车的路段。不应在临墙处、有线杆等处,人行道宽度小于或等于1.5米的交叉口,以及已设置绿化带、人行护栏的位置设置阻车桩。同时,阻车桩的设置应满足交通管理要求,不应妨碍行人通行安全,且不应妨碍无障碍通行,阻车桩距离人行道路缘石不应小于0.25米,高度宜为0.6米至0.9米,间距宜为1.3米至1.7米。

  “规范挡车柱管理不仅是技术层面的调整,更是城市治理理念从粗放走向精细的过程。”姜东表示,要尽快摸清“家底”,对全市公共空间现有挡车柱开展系统性摸底排查,厘清权属关系,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私设的挡车柱,加大对违规设置方的处罚力度;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市政挡车柱,应逐步拆除、更换或完善。要用智慧化手段赋能管理,将挡车柱纳入“城市家具”档案管理体系,及时溯源权责方,督促做好日常管护,以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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