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在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
保护范围内实施
海军青岛示范幼儿园
修缮项目的批复
鲁政字〔2026〕2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实施海军青岛示范幼儿园修缮项目的请示》(青政呈〔2025〕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实施海军青岛示范幼儿园修缮项目。
二、你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根据国家文物局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开展施工。
三、你市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做好临时性保护,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