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应对重污染天气,这些车辆严禁在青岛主城区通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1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交警部门快速响应、全力应对,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全市重中型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整治。

今日,观海新闻记者从我市交警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暨大货车交通违法整治部署会上获悉,各区、市将继续加强重点管控道路的巡逻检查,将警力囤积路面;严格实施重点车辆的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要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的管控措施,为市民平安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自12月15日至今,交警部门共查处重中型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500余起,其中冒黑烟85起、闯禁行32起、超载552起。此次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21年1月底。通过强化分析研判、路面管控、联合执法、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和曝光五个关键点,着力抓出应有成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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