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4日讯 春节假期将至,用火用气用电增加,外出旅游、节庆活动集中,客流、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增多。青岛消防提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平安祥和过年。
1、企业生产安全:社会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落实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商场、影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春节期间人流集中。请自觉遵守场所安全规定,不拥挤、不推搡,有序进出。留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突发情况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快速有序疏散。
3、公共场所安全:车站、广场、道路沿线等公共场所,春节期间人员往来频繁。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不在公共场所违规用火、用电、吸烟。文明出行、礼让通行,远离危险区域和临时搭建物。主动学习防火、防盗、防踩踏常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或上报。
4、取暖安全:电热毯不宜长时间通电,不要反复折叠;电暖器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在电暖器上直接烘烤衣物。人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热器具的电源。
5、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购买合格产品,遵守当地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年人陪伴,不得在室内燃放,在室外燃放时要远离可燃物,不向人群或建筑外窗喷射投放。
6、出行安全:自驾出行时要检查车辆油路、电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安全锤位置,遇到火灾时迅速安全有序逃生。
7、居家安全: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等区域的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要进楼入室。
8、用火安全:进山入林旅游或作业生产,要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主动上缴火源,严禁携带火种和野外用火,不乱扔烟头;切勿在林区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徐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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