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6日讯 一年一度的春节到了,在青岛打拼的游子已经回家,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兴奋之余记得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备不时之需。希望大家用不上,但是一定要知道。
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医疗费直接联网报销的前提,不同情况需办理不同类型的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办理长期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办理临时备案。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办理临时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长期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就医地居住证、就医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审核通过后,备案生效。临时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备案,无需审批,参保人员自助开通备案,即时享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待遇如何规定?临时外出就医在就医地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20个百分点。长期备案期间在备案地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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