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7日讯 2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这是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青岛是全省首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围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持续强化政策保障,不断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目前,全市拥有产业工人230余万名,涌现出全国首位“人民工匠”许振超和6名“大国工匠”,各类工匠人才超过1万名,成为城市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条例》共6章42条,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标志着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策探索迈入了法治保障新阶段。总则部分明确了政府、工会、企业的职责分工;职业技能提升章节聚焦重点产业、紧缺领域人才需求,明确支持院校根据产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能培训、强化产教融合和实训平台建设;职业发展章节明确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畅通产业工人成长晋升通道;保障激励章节围绕从财政支持、薪酬分配到技能竞赛激励、创新成果转化扶持等方面多点发力,着力实现技能越高、贡献越大、回报越丰厚的正向激励;权益维护章节明确了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利,完善了民主参与、疗休养、心理健康服务等保障措施。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潘思晓介绍,下一步,市总工会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会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参与单位,大力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青岛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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