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5日讯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健康消费成为大众关注的核心焦点。近年来,市场上部分消毒产品存在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宣传疾病治疗作用等问题,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风险。聚焦《〈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 38598-2020 )国家标准1号修改单》和《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 15979-2024)的核心新规,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及时了解标准变化,科学选购消毒产品。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 38598-2020)国家标准1号修改单》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核心调整内容要点,一是抗(抑)菌制剂的警示说明升级,新增警示说明“本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护理、保健作用”,若用于阴部黏膜,还应标注“不应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二是标签文字高度调整,所有汉字、少数民族文字、数字及字母的字体高度应≥1.8mm(原为>1.8mm),且统一印刷排版;三是品牌名称与商标规范,禁止使用谐音、图形等暗示具有治疗、护理或保健功能的商标。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GB15979-2024)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核心调整内容要点:一是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新增禁用物质清单,要求原材料无毒无害,生产用水应符合对应质量标准;二是微生物指标分级更严,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分普通级和消毒级,其中消毒级细菌菌落总数≤20CFU/g,真菌菌落总数不得检出;三是标签与标识更透明,消毒级产品应在销售包装上标注“消毒级”字样、杀灭或抑制微生物类别、消毒方法和消毒日期。
广大消费者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消毒产品(仅限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备案信息,了解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产品配方、消毒器械结构图等相关内容。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credit.jdzx.net.cn/xdcp/loginPage.do(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责任编辑:陈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