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巡视员季善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季善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利用原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质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季善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季善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