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长沙警方: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张某某(男,36岁)、唐某某(女,35岁)在公共场所实施不雅行为,长沙警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已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制作 姚敏丨责任编辑 单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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