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海关查获禁止进口洋垃圾51.8吨

图为:海关关员对查获的进口洋垃圾进行现场查验

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批禁止进口洋垃圾,共计51.8吨。 

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乙烯聚合物再生颗粒”的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颗粒外观大小不一、形状差异明显。经取样鉴定,上述颗粒为塑料再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下脚料或边角料的混合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

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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