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3日讯 2日,“青岛胶州湾蓝碳建设暨碱蓬生态修复项目”在城阳区揭牌并启动。这是山东省首例引导环境公益诉讼被告人参与盐沼湿地生态修复的创新实践。

引导环境公益诉讼被告人参与生态修复,是指在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不局限于对被告判处刑罚或单纯的金钱赔偿,而是通过调解等方式,促使或引导被告主动、直接地参与到对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中。在近期审理的两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青岛市南区法院深化“公益诉讼调解+专业修复+动态监督”创新机制应用,引导被告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委托青岛农业大学开展专业生态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实现被告从“生态破坏者”到“主动修复者”的身份转变,同时,高校专业团队的引入有效提升了盐地碱蓬种植与管护的科学性。
碱蓬作为滨海盐沼湿地典型植被,在固碳储碳、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升海岸带生态韧性方面作用显著。胶州湾蓝碳建设暨碱蓬生态修复项目位于青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国内,计划种植总面积约500亩,首期计划种植碱蓬约22亩。该项目既实现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引导初衷,也拓宽了蓝碳增汇项目资金来源,兼具司法惩戒、生态补偿与蓝碳增汇三重价值。(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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