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诞生记:海岛、村落、海防区域、特别市……它经历了什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7日讯  “青岛”从明代记载作为海岛地名开始,到成为市级行政区名称,历时三百多年,主权几番更迭,辖域几番蜕变扩展:海岛、口岸、村落、海防区域、欧人区、主城区、自治市等,逐渐由小而大。“青岛”之称看似从未改变,其辖域与内涵却随历史发展而沧桑巨变。

青岛沿海一线。

最初:得名于海岛

据文献考证,“青岛”之名始于明代。明万历版(1579年)《即墨志》中记有“青岛”两处:一处未注明具体地理方位,另一处记“青岛,在县东一百里”。此为“青岛”之名最早载于文献。

明万历版(1591年)《胶州志》在胶州湾口标注岛屿,有“青岛”“黄岛”“薛家岛”,其中“青岛”与“淮子口”相对。淮子口为明清胶州湾口的通称,按其地理方位,此“青岛”当指青岛湾内的“青岛”。因“山岩耸秀,林木蓊清”,望之青翠,被称为青岛。因面积较小,无耕地、水井,不可人居,又称“小青岛”。(1929年青岛特别市设立时,因其原名“青岛”与市名重名,遂定名为“小青岛”。)

小青岛。

贸易口岸:“青岛口”地名出现

出现“青岛”名称同期,也出现了“青岛口”。据胶州湾内女姑口所立《重整旧规》碑文明确记载:“我即邑自前明许公奏请青岛、女姑等口准行海运,于是百物鳞集,千艘云屯,南北之货即通,农商之利益普……”即邑指即墨县,许公乃即墨知县许铤(明万历六年至万历十一年,即1578年—1583年任即墨知县)。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清廷在青岛口、金家口设榷卡征税。同治年间,清廷在青岛口设东海关常关分卡。清乾隆版和同治版《即墨县志》均记载:“金家口、青岛口海船按装载货物抽取税银,尽征尽解无定额。”清同治版(1873年)《即墨县志》中的《海口图》中将“青岛口”标注在陆地上,泛指从今莱阳路至太平路一带的海陆区域,是与金家口、女姑口、沙子口同样的海上贸易口岸。青岛这个地名,开始从海中向陆地过渡。

即墨县志——多版本。

村落:明朝初年建“青岛村”

据浮山所《丁氏族谱》记载,丁氏一支由浮山所(该千户所于明朝1402年建成)迁此定居,开始人口较少,初称丁家庄,后一些军户和渔民迁至此地安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较大村落,改称青岛村。清同治版《即墨县志》中的七乡图,标有青岛、会前、小泥洼、鲍岛、仲家洼、扫帚滩、海泊、杨家村、四方等10余个村落。

世居青岛村的绅商胡存约在其所著《海云堂随记》中称:“吾胡氏原籍云南,明洪武迁入鲁,居于是乡,繁衍□□,结为上庄、下庄,□□□□,□□□□□,濒近海隅,航运通达,□□往来极盛。”(“□”为缺字)由此可见青岛村又分上、下两村。1924年编修的《胡氏族谱》记载:“吾族相传自明永乐初年(1403年)由云南迁居即墨,世居青岛之上庄”,“聚族而居,五百余载”。胡氏族人始建的村落在今青岛迎宾馆一带,初称青岛村,后因繁衍分出一支,迁至今湖南路和广西路一带立村,因处于青岛村下坡,故称下青岛村,俗称下庄。下青岛村建村后,原青岛村则称上青岛村,俗称上庄。1899年,德国翻译谋乐编纂《山东德邑村镇志》称,德国人把青岛口称为下村,下青岛,把通过一山谷和几块田地区分开的青岛村称为上村,上青岛。此时的下青岛村,因青岛口贸易繁盛,已形成商业区域,等同于青岛口;上青岛村还是传统农耕村庄。

青岛天后宫老照片。

因青岛村背山面海,村民亦耕亦渔。为求海上平安,村民于明成化三年(1467年)在村前修建妈祖庙,后称天后宫。清同治四年(1865年)六月,重修天后宫的《募建戏楼碑记》记载:“窃闻青岛开创以来,百有余年矣。迄今旅客商人,云集而至……。”碑文中的“青岛”,已不再指一个岛、一个村和一个海口,应指青岛口附近一带,可以理解为最早的“青岛地区”。

天后宫。

青岛的前身:胶澳之称的由来

胶澳之名源出胶州湾。1886年,旅顺港道台刘含芳、总兵琅威理奉李鸿章之命实地勘测胶州湾。刘含芳在《查勘胶州湾条陈》中称:“胶州澳居山东之南海,自登州府文登县之威海卫开轮,由西向东六十里至成山……”“……胶州澳口,口东青岛,高四十七、八丈,有市有关,地属即墨,山脉来自崂山。”可见此时青岛已有市有关,“市”,应该是集市贸易,“关”,指收税的海关。自此,“胶澳”之称浮出水面,指胶州湾及其周边的海陆区域。琅威理的《海防图》正是环胶州湾布置,不仅包括胶州湾南岸的青岛、团岛,也包括北岸的薛家岛、黄岛,还包括湾底的阴岛(今红岛)。1890年春,清政府设胶澳邮务总局,并辖青州、莱州、胶州境内12个分局。作为行政区地名,胶澳早于青岛。在此后很长一段时期,青岛与胶澳两个名称常常混用。

胶澳志。

清朝:设防建置的开始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六月,清内阁颁布上谕,批准在胶澳设防。胶澳作为胶州湾军事防区的概念已是朝野共识。1892年秋,清政府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四营驻防胶澳,在青岛口构筑总兵衙门。胶澳成为设防的海疆重镇。

德占时期:作为胶澳租借地的市区

1897年11月14日,德国占领胶州湾。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将胶州湾及东岸陆地面积为551.75平方千米的土地,划为德国胶澳租借地。此为胶澳之名首次正式出现在中外政府间的条约中,成为法定地名。

胶澳租借条约。

1898年,胶澳总督府开始制定城市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军事基地、进出口贸易港、殖民地行政经济中心,开始了早期城市建设。1899年10月,德皇威廉二世将胶澳租借地内的新市区命名为青岛。此青岛只是胶澳的一部分区域。此为青岛作为城市命名之始。

1900年6月14日,德胶澳总督颁布《拟定德属之境分为内外两界详细章程》,将胶澳租借地划为内界和外界。内界为市区,称青岛区;其余为外界,称李村区。内界又一分为二,划为欧人区和华人区。此为“青岛”作为“区级”行政地名之始。

日占时期:作为一个区域

1914年11月11日,日本侵占青岛。11月19日宣布设立青岛、李村两个军政署。1921年青岛被划分为三部分:青岛附近、胶州湾沿岸、李村附近。

北洋政府时期:“青岛市”的设立

1922年中国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收回胶澳主权,定名为“胶澳商埠”。1922年11月,北洋政府颁布《胶澳商埠暂行章程》《青岛市施行市自治制令》,设立胶澳商埠,辖域与胶澳租借地一致,划分为市区和乡区。规定商埠内设市,“市定名为青岛市,以青岛市街、台东镇及台西镇之界址为区域”,其他区域称乡。“青岛市定为特别市,依市自治制组织之”“青岛市由胶澳商埠局直接监督之”。此处的青岛市,是胶澳商埠内的自治市行政区,高于乡级,受胶澳商埠督办监督;青岛市街,指青岛市内的核心建成街区,即原德国胶澳租借地时期的欧人区与大鲍岛华人区合并后的街区,是城市商业、行政中心。青岛成为中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以法令形式宣布设市的城市。现在的青岛市,也只是胶澳商埠的一部分区域,并受胶澳商埠监督。

后因军阀混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青岛归属问题意见不一,中央政府延迟公布青岛设市自治的日期,使青岛设市自治未能实施,市政仍由胶澳商埠督办主持。青岛设市的有关法令,被收入1923年出版的《民国法令大全》,系该书记载的唯一由中央政府宣布设市的法令。青岛设市虽未实施,但“青岛”之名深受各界欢迎,在社会广泛使用。

国民政府时期:代表全域的青岛市

1929年4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青岛特别市”,属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至此,青岛这个地名才代表了全市区,即原胶澳商埠的辖区。次年改称“青岛市”。至此,青岛作为中国政府命名的市级法定政区地名正式使用。尽管行政管辖范围时有变迁,但名称从此沿用。

1949年:青岛迎来新生



位于中山路的城市记忆馆展陈。

1949年6月青岛解放,成为山东省省辖市。1986年成为国家计划单列市,1994年被列为全国副省级城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刁新艳)

责任编辑:孙源熙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