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原一级巡视员郑连胜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6-04-09 16:3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2026年4月9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临沂市原一级巡视员郑连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郑连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制作 姚敏丨编辑 杨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