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2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6年青岛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全市732家单位被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后续将加强环境监管,组织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认真履行自行监测等法定环境保护义务,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青岛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编制工作。本次名录制定在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基础上,结合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土壤污染重点监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重点管控等工作进行了变更。根据近三年的环境统计数据,对名录库中的企业进行梳理筛选,按标准增补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并增补了部分2025年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实施重点管理的企业,同时立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和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将具备条件的企业纳入名录。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将已停产关停及不符合《办法》规定筛选条件情形的企业事业单位调整出名录,同时按照最新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核对并变更企业信息。
经筛选,本次拟增补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危废处置场等54家单位纳入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15家;同步调出原名录内企业54家。
《青岛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732家,其中涉及水环境296家,地下水7家,大气环境273家,噪声1家,土壤污染监管190家,环境风险管控205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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