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携带不吸也违法,游客不豁免!香港控烟再升级

©原创 程雪涵
据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消息,自4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地方持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例如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即推定为持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最高可判处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且访港游客不享有豁免权。(制作丨程雪涵 实习生 张欣蕾 编辑丨单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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